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助理工艺美术师申报条件
发布于:2016/12/14 13:50:10    点击量:
(一)思想政治条件
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任现职(员级)期间,出现如下情况之一,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:
1、受单位通报批评者,延迟1年申报。
2、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,延迟2年申报。
3、弄虚作假,伪造学历、资历,剽窃他人成果者,延迟3年申报。
(二)学历、资历条件
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1、大学本科毕业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或以上。
2、大学专科毕业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以上。
3、中专毕业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以上。
4、高中或中技毕业(非工艺美术相关专业)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以上。
5、初中毕业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或以上。
(三)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条件
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1、参加县(市)级重点工艺美术作品或大、中型工艺美术作品,并承担其中部份设计、制作工作。
2、承担具有一定艺术价值和收藏价值的工艺品的部分设计、制作工作。
3、设计、制作的作品参加县(市)级专业展览。
4、承担小型室内外装修工程部分设计与装修工作。
5、承担小型广告设计专业技术工作。
6、参与传统工艺美术的发掘和整理工作。
(四)业绩和成果条件
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1、工艺美术工作获县(市)部门奖励。
2、独立制作的中档工艺品投放市场受到欢迎。
3、主要参加县(市)级工艺精品、展品或礼品的设计与制作,受到好评。
4、主要参加中、小型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装饰工作,受到好评。
5、主要参加广告设计业务工作,广告效果较好,受到好评。
6、在继承和弘扬传统工艺美术中取得较好的成绩。
(五)撰写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或从业心得一份(800字左右)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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